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方案
时间:2023-03-28 11:58来源:经管院 作者:经管院 点击:次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等文件及《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 复试分数线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学科(领域)代码 | 学科(领域)名称 | 学习方式 | 专业分数线 | ||
单科 | 单科 | 总分 |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00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48 | 72 | 346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47 | 71 | 340 |
二、复试内容和时间
2023年我院一志愿同学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及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及综合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
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事 项 | 具 体 要 求 |
---|---|---|
3月29日 (星期三) |
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 按照复试资格审核要求,提交至工作人员指定的邮箱。 |
3月30日 (星期四) 9:00-11:00 |
专业知识笔试 | 8:30之前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资料审核和笔试。 |
3月30日 (星期四) 14:30-18:00 |
综合素质面试 | 14:00前到达指定面试考场,进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
三、复试过程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50分。根据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及内容,考生在指定考场进行答题,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自我介绍。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思想政治表现等。
(2)综合素质面试。①外语能力。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②思想政治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③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考官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对考生进行考查。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即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五、资格审核
考生应按照以下材料目录提交复试材料,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1.《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西安邮电大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2)。
5.个人简介、大学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违规处理办法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四)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五)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说明
1.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各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时间须为近3个月,体检内容要求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体检有舞弊行为,经核实不予录取。
八、咨询与投诉
学院电话:029-85383165 邮箱:shanxiju@126.com
学校研招办电话:029-88166179
学校研招办邮箱:yzb@xupt.edu.cn
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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