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5 14:29来源:未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
       制度建设是学院优良院风、学风的有效保障,是提高学院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教学质量,依照西安邮电大学教学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度,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日常教学运行环节
       1、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周根据教学大纲填写教学日历,经系主任审查后执行。任课教师在执行授课计划时,不能随意变更,需要变动时要经系主任、分管院长同意,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
       2、系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进度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3、教学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专业执行教学进度情况,并备案。
       4、教师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授课计划,未完成教学任务按照经管院相关的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5、经管院在课堂教学管理上制定学期听课计划,定期组织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督导组成员对开课教师进行听课检查。听课前要了解教学进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听课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后查对教案,与任课教师交换听课意见,并就听课情况对开课教师进行打分。
       6、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
       召开学生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学生对学院或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及教风、学风、考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对座谈会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做出总结。
       7、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
       召开教师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素质和学习状况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对该班级所在专业的专业建设方案、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参加座谈会的教师也要根据自己所任课程提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共同探讨专业教学改革途径。
       二、试题、试卷、成绩单回收环节
       1、所有课程试题统一收大全套(A、B卷及答案,编写计划)纸质版,编写计划须经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办。所有院考试题在考试周的前两周周五前(比如16周考试,14周周五前)交齐,校考试题按通知要求交齐。教务办不负责打印试题,请各位老师自己打印整理好交教务办。
       2、成绩单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交教务办(需经系主任签字),过期自行交教务处教务科。
       3、装订好的试卷由系部统一验收,以系部为单位交教务办,教务办验收不合格的退回系部重新整理。试卷归档时间:一般为下学期开学2周内。
       4、院考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考试,需另外安排教室的,由系主任统一在两周前报教务办申请,逾期教务办不负责申请教室。院考考试安排表(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在考前一周由系主任报教务办备查,同时系主任要配合教务办人员随机抽查院考考试情况,学校教务处也将组织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检查。
       三、毕业论文与设计环节
       1、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与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设计)过程中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根据教师职称和毕业学生人数确定。
       2、指导教师的任务与职责
       收集并选拟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编制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书和实施计划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收集参考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审查和批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全面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表现与工作进展情况;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创新;针对不同学生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差异,坚持因材施教;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并拟写评语;参加学生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
       3、指导教师工作检查与评比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结束后,各系协同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有创造性和成绩突出者,以及学生论文(设计)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优秀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在全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者,提出批评,并酌量扣除其工作酬金,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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