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要求合理性及达成度评价办法
时间:2023-04-25 14:16来源:未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
       为了适应现代教育及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参照2015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通用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共12项。对照专业认证标准,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专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需涵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的12项。

二、评价机构及职责

       毕业要求的评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工作包括:讨论并确定12项毕业要求的各指标点分解及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赋值;讨论并确定毕业要求的达成值;根据课程达成情况及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分析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三、评价原理

       本专业毕业达成评价依据为支撑指标点的课程的达成情况。首先根据课程(包括实践教学在内的全部教学环节)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根据每门课程达成度的评价结果,得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其中,课堂教学类课程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达成度评价,部分实践类课程(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在成绩考核合格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行达成度评价。
       对于课堂教学类课程,首先对课程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即计算课程达成度评价值。其次,根据每门课程的课程达成度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权重值,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最后,将该计算结果与达成标准进行比较,进而得出是否达成毕业要求的结论。
       对于部分实践类课程,教师依据学生的报告、日志、平时表现给出考核成绩,同时,依据问卷调查结果计算出课程达成度评价值。然后,根据每门课程的课程达成度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权重值,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最后,将该计算结果与达成标准进行比较,进而得出是否达成毕业要求的结论。
       毕业要求达成值的确定依据: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在校期间重考或重修学分(必修课)累计达35分(含35分)以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结合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的支撑课程学分、学校的学位授位及毕业总学分要求,确定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值。

四、评价数据来源

       不同课程类型考核方式不同,评价数据来源也不同,包括试卷、测验、论文、大作业、实验(实习、设计)报告等。
       对于课堂教学类课程,选择课程最终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如考试试卷、课程课内实验报告、作业情况记录、平时考勤、大作业等;
       对于内容为实验的实践类课程,选择实验报告、实验表现确定考核成绩,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问卷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内容为课程设计的实践类课程,选择设计报告、学生在设计过程中的表现、答辩等确定考核成绩,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问卷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内容为实习的实践类课程,综合考虑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表现、答辩等确定考核成绩,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问卷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考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和答辩时的表现(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组分别进行评价)并结合问卷调查结果为评价依据。

五、评价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周期为2年。

六、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时,根据评价结果明确判定毕业要求是否“达成”,并对存在问题向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进行反馈,以便进行持续改进。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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