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
时间:2023-04-25 14:17来源:未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是对专业教育满意度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有利于及时发现培养目标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推进培养目标持续改进,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价对象及方法

       针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通过问卷、座谈、调研等方式对专业毕业5年左右学生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就专业教育满意度进行调研,收集、总结、分析调研数据,形成评价结果,用于对后续培养目标进行改进。

二、评价机构及流程

       为做好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评价数据由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社会评价的相关机构提供,专业负责人负责总结调研结果,根据调研反馈意见修订培养目标,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数据,给出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及修订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学院教学院长、各专业负责人。

三、评价依据

       用人单位、毕业后5年后毕业生对培养效果满意度调查反馈信息。

四、评价周期

       完整的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周期为每2年1次。

五、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时,形成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结论。评价结果用于专业定位调整、培养方案修订、专业建设等工作,确保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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