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评价办法
时间:2023-04-25 14:21来源:未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点击:
专业培养方案是学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院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文件。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是判断其是否科学合理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对培养方案修订具有引导性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确保实现培养目标,特制定此评价办法。

一、培养方案评价人员及职责

       评价成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同行专家、企业专家、毕业且连续工作五年(含)以上的本专业校友组成。
       评价人员根据专业负责人汇报、培养方案文本及制定依据的证明材料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给出培养方案评价结论及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培养方案的评价方式

       培养方案的评价分为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
       校内评价:各专业通过组织专业教师、学生座谈,征集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和建议,及时对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听取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审阅培养方案文本及评阅培养方案修订依据材料的基础上,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评价。
       校外评价: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如电子函件、会议座谈、问卷调查)组织校外专家(由各专业提交校外专家名单)、企业代表、校友对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利用第三方评价(如麦可思毕业生跟踪调查)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校外评价结果,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三、评价内容

       培养方案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计划。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专业定位是否合理,是否能体现社会经济、行业等对专业培养的需求,培养目标准确体现专业特色及其所在专业领域要求、能否反映学生毕业5年左右的从业领域对人才的需要和未来发展预期。
       2.毕业要求: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分解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支撑培养目标,是否能覆盖了专业认证毕业要求的通用标准及补充标准。
       3.课程体系: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专业认证通用和补充标准的要求,课程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有代表本校特色的专业特色课程;课程体系是否完整。
       4.课程计划:先修课程与后修课程顺序是否一致,课时设置、课程性质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评价周期

       原则上评价时间与修订时间一致,每两年评价一次。

五、评价结果

       结合评价意见,持续改进专业培养方案。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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