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试卷保存管理规定
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之一。为进一步规范试卷保存,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试卷保存范围
全校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含实验报告)和经重考、重修、清欠的试卷均属保存范围。
第二条 试卷保存规范
(一)试卷由开课学院集中保存。
(二)试卷保存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学院试卷保管员,并将试卷保管员名单报教务处。
(三)任课教师要将评阅后的试卷按要求及时装订,并交到本单位试卷保管员处。具体交回试卷时间为:
1.前半学期结束考试的课程及重考课程的试卷,在考试结束两周内整理装订完后交试卷保管员处。
2.期末考试试卷应在下学期前两周内整理装订完成后交试卷保管员处。
(四)各学院试卷保管员应于每学期第二周以前按学校要求负责督促、检查、验收、办理完交接手续,并整理好归档试卷。
第三条 试卷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顺序
1.西安邮电大学学生考试试卷册封面
2.考场纪录
3.考生签到表
4.试卷分析报告
5.试卷标准答案(答案不得过于简单)
6.学生成绩单
7.学生考卷,归档时按学号顺序排列
(二)归档材料要求
1.所有装订材料在装订前应仔细核查有无遗漏,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顺序是否正确,严格按照装订封面背面的注意事项要求进行装订。
2.装订材料纸张为A4大小,装订时应按文字与试卷文字相垂直的方向进行装订,并注意不要将相关内容装订至密封线内。
3.AB卷制考试的试卷A卷、B卷分开装订后统一放至一个档案盒内保存归档。装订材料均装订到A卷试卷册中。
4.试卷保存档案盒侧面应标明课程名称、考试班级、任课教师、学年学期等相关信息。
5.如同一考场中有多门课程考试,考场记录按课程填写,每课一份随试卷装订。
6.装订的成绩单原则上应以班为单位装订,特殊情况如素拓、跨学科等课程可以课程为单位打印成绩单装订(成绩单打印时可选择以课程为单位统一打印)。
第四条 试卷保存年限
(一)学生考后试卷保存原则上应从学生入校起保存六年。
(二)对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学生的试卷,其保存年限与该生所在年级相同。
第五条 本规定经校务会通过之日起公布施行,原《西安邮电学院试卷保存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六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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