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3-25 09:16来源:未知 作者:田枫 点击:次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西安邮电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本次竞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与专家组:
竞赛组委会主任:范九伦校长
副主任:蒋林副校长
安增旺副校长
张科校长助理
委员: 樊相宇教务处处长
田小平科技处处长
樊继福学生处处长
荆昊团委书记
巩红招生就业处处长
窦彩兰评估办副主任
韩江卫研究生院书记
何江赞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各学院主管竞赛副院长
竞赛专家组:惠小强(组长)、杨春杰(副组长)、屈军锁、艾达、和煦、张高记、李晶、庞胜利、葛海波、杜慧敏、梁猛、商锋、董军、刘军、文笃石、张荣、孟伟君、孙家泽、亢红波、王曙光、赵勇、田巧娣、曹翠珍、毋建宏、王慧、侯光文、马红、孙宇航、姚国光、仝秋娟、袁文伟、张兰君、库瑞、李庚、冯锋、王晓燕、艾格平、陈蓉、王辉、李涛(团委)、卢涛、校外专家
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事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22日—3月26日)
1.学校下发校内选拔赛通知,正式启动赛事。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在原有校内特色竞赛的基础上,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
3.鼓励多学院、跨学科联合组队参赛,跨学院团队由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二)报名培训(3月27日—4月9日)
1.参赛团队填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与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竞赛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一对一”赛前指导工作。
(三)院级初赛(4月10日—4月30日)
1.各学院制定院级初赛方案,并将比赛方案和比赛时间于4月15日前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于4月28日前完成院级初赛。
3.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另行通知)于4月30日前将入围校级决赛推荐名单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名额另行通知)
(四)校级决赛(5月1日—5月30日)
1.第一轮:书面评审(5月上旬)。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
2.第二轮:项目路演(5月中旬)。校赛评委会对参加项目路演(展示8分钟,答辩5分钟)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拔进入校级现场决赛。
3.第三轮:现场决赛(时间待定)。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校赛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决出一、二、三等奖。
(五)备战省赛(6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分配名额,综合校赛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和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七、比赛内容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市场分析及行业背景、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就业型创业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商业计划书,突出项目在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方面的亮点。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保障机制
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竞赛长效支持。
校赛组委会将根据获奖情况,对在校赛、省赛、国赛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相关学院进行表彰、奖励。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赛,加强宣传发动。本次大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也是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综合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抓手,加大对赛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全覆盖,使广大学生更加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鼓励全校师生踊跃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精心组织赛事,重在规划落实。陕西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分配给我校参加省赛名额。校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报名参赛和项目水平等情况分配入围校赛名额,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资金、辅导和技术支持,特别要做好参赛项目的报名挖掘、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育。
十、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收到本竞赛方案后在学院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在校学生团队参赛,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已毕业5年以内且在“互联网+”领域能够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组队参赛。
2、请各参赛队负责人加入校级竞赛QQ群(群号:205713469,名称:西邮“互联网+”竞赛群),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西安邮电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本次竞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与专家组:
竞赛组委会主任:范九伦校长
副主任:蒋林副校长
安增旺副校长
张科校长助理
委员: 樊相宇教务处处长
田小平科技处处长
樊继福学生处处长
荆昊团委书记
巩红招生就业处处长
窦彩兰评估办副主任
韩江卫研究生院书记
何江赞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
各学院主管竞赛副院长
竞赛专家组:惠小强(组长)、杨春杰(副组长)、屈军锁、艾达、和煦、张高记、李晶、庞胜利、葛海波、杜慧敏、梁猛、商锋、董军、刘军、文笃石、张荣、孟伟君、孙家泽、亢红波、王曙光、赵勇、田巧娣、曹翠珍、毋建宏、王慧、侯光文、马红、孙宇航、姚国光、仝秋娟、袁文伟、张兰君、库瑞、李庚、冯锋、王晓燕、艾格平、陈蓉、王辉、李涛(团委)、卢涛、校外专家
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事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22日—3月26日)
1.学校下发校内选拔赛通知,正式启动赛事。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在原有校内特色竞赛的基础上,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
3.鼓励多学院、跨学科联合组队参赛,跨学院团队由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二)报名培训(3月27日—4月9日)
1.参赛团队填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与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竞赛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一对一”赛前指导工作。
(三)院级初赛(4月10日—4月30日)
1.各学院制定院级初赛方案,并将比赛方案和比赛时间于4月15日前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于4月28日前完成院级初赛。
3.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另行通知)于4月30日前将入围校级决赛推荐名单报送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名额另行通知)
(四)校级决赛(5月1日—5月30日)
1.第一轮:书面评审(5月上旬)。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
2.第二轮:项目路演(5月中旬)。校赛评委会对参加项目路演(展示8分钟,答辩5分钟)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拔进入校级现场决赛。
3.第三轮:现场决赛(时间待定)。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校赛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决出一、二、三等奖。
(五)备战省赛(6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分配名额,综合校赛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和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七、比赛内容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市场分析及行业背景、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就业型创业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商业计划书,突出项目在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方面的亮点。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保障机制
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竞赛长效支持。
校赛组委会将根据获奖情况,对在校赛、省赛、国赛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相关学院进行表彰、奖励。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赛,加强宣传发动。本次大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也是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综合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抓手,加大对赛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全覆盖,使广大学生更加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鼓励全校师生踊跃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精心组织赛事,重在规划落实。陕西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分配给我校参加省赛名额。校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报名参赛和项目水平等情况分配入围校赛名额,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资金、辅导和技术支持,特别要做好参赛项目的报名挖掘、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育。
十、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收到本竞赛方案后在学院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在校学生团队参赛,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已毕业5年以内且在“互联网+”领域能够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组队参赛。
2、请各参赛队负责人加入校级竞赛QQ群(群号:205713469,名称:西邮“互联网+”竞赛群),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
附件2: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
附件3: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doc |
(责任编辑: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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